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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離婚7成由女性提出 家庭瑣事是主因?

記者從本市一些基層法院獲悉,結婚10年內起訴離婚的案件,有七成是女性提出的。法官提醒廣大婦女,婚姻生活不同於單身,一定要有克服困難的信心,不要輕易說「離」;同時家庭成員和社會各界也應關懷已婚婦女,讓她們享受家庭的溫暖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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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堪瑣事紛擾 要離婚

  因家庭瑣事產生矛盾,造成夫妻共同語言減少,造成感情冷漠,是離婚的最主要原因,約占所有離婚案件的六成左右。而其中又以女性提出離婚的居多。婦女王晶與丈夫結婚初期感情很好。由於王晶是「背叛家庭」與丈夫走到一起的,二人一度相愛甚深。

  但是婚後時間不長,王晶開始因為家庭瑣事與丈夫接連發生口角。

  王晶首先不能接受丈夫愛喝酒的習慣。有時丈夫喝多了,王晶便感覺非常反感。二人因此發生過很多次口角。王晶有時感覺無法忍受。

  此外王晶對丈夫的生活態度也有意見,因為丈夫對工作不是十分積極,而且在經濟上依賴她。此外,丈夫還喜歡上網聊天,在網上與其他女人(美麗女人、優雅女人、快樂女人)談情說愛,這讓王晶感覺十分不快。

  王晶說,自己已嘗透了婚後的酸楚和心痛,因此提出離婚。但法院綜合考慮各種情況駁回了她的訴訟請求。

  在因家庭瑣事提出離婚的案件中,過錯多在男方。一些男人酗酒、婚外戀、生活態度不積極、不關心妻子,都是造成離婚的重要原因。

  性格過於脆弱 鬧離婚

  在提出離婚訴訟的女性中,既有結婚幾個月的,也有數年的,而尤以35歲左右的女性較多。很多婦女之所以提出離婚,與她們的性格原因有著密切關係。目前,八十年代後出生的青年已進入結婚高峰,然而很多處於這個年齡段的女性都是家中的獨生女。她們從小嬌生慣養,錦衣玉食,雖然有不少女孩能夠包容他人,但還有很多人處事比較自我。結婚是人生的分水嶺,這些女性從一個百依百順的環境中,一夜之間走進婚姻殿堂。突如其來的很多事情,讓她們無法正確面對,其中夫妻原因,又有經濟原因,還有婆媳原因。不少女性遇到不順心的事,一怒之下提起離婚訴訟。

  今年26歲的小燕與丈夫結婚兩年了。在共同生活中,小燕比較敏感,有時會猜疑丈夫。丈夫有時和朋友聚會,而小燕卻懷疑丈夫有外遇。小燕的丈夫是個比較粗心的人,沒太在意小燕的感受。小燕在衝動之下,提出了離婚訴訟。 在庭審中,小燕羅列了丈夫的多條罪狀:酗酒、有異性朋友、沒有家庭觀念。但丈夫對這些「指控」均予以否認,並表示以後願意改正自己的缺點。本案主審法官認為,小燕和丈夫並無太大分歧,只是缺少溝通和相互包容,因此小燕執意離婚不妥,於是駁回了小燕的訴訟請求。

  環境改變太大 想離婚

  除了上述兩個原因之外,環境的改變也是女性提出離婚的主要原因。所謂環境既包括廣義的社會大環境,也包括個人所處的小環境。

  從大環境方面看,很多女性以前生活的圈子很小,身邊的各種誘惑很少。而現在各種物質和精神方面的誘惑多了起來,於是「新新女性」出現了,這些女性都具有超脫的婚戀觀。網戀、閃婚等現象在白領階層的年輕女性中逐漸增多。這些女性在經濟上獨立,而且追求自我價值的實現,不再通過婚姻依賴男性。在遭遇感情危機時,她們通常選擇快結快離。從小環境方面看,一些婦女由於工作和居住地的變化,接觸到了新的生活,認識到新的朋友,再加上夫妻感情本來就不好,最終使她們放棄了自己的婚姻,轉而「奔向新生活」。

  婦女黃麗就是一個生動的例子,她與丈夫婚後感情一般,而且經常因生活習慣和瑣事發生口角,致使夫妻感情逐漸疏遠。後來,黃麗到了上海生活。在那裡,黃麗接觸到了新的生活,有了新的生活追求,於是提出與丈夫離婚。法院考慮到雙方感情確已破裂,於是准許二人離婚。

 

拜碼頭!!!請多指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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